组织机构

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程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富豪社区宽平大路395号
发表时间:2024年06月22日

2021年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情...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30日

2022年学院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学院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26日

2024年学院学生获国家及省级大学生...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16日

学院2021届各专业班级毕业照
建电1741班 建电1742班 建环1741班 建环1742班 热动1741班 热动1742班 水动1741班 水动1741班 新能1741班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学院2018届各专业班级毕业照
建电1441班 建电1442班 建环1441班 建环1442班 热动1441班 热动1442班 水动1441班 水动1531班 动力1443班 新能1441班
发表时间:2018年06月20日

学院2016届各专业班级毕业照
风能1241班 风能1242班 建电1241班 建电1242班 建环1241班 建环1242班 热动1241班 热动1242班 水动1241班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20日

学院2014届各专业班级毕业照
风能1041班 建电1041班 建电1042班 建环1041班 建环1042班 热动1041班 热动1042班 水动1041班 水动1131班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0日

中国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教工支部委员...
教工第一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  徐   辉                                              组 织 委 员:  于   兰                                               宣 传 委 员:  史芸桐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5日

长春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
第一条: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目的主要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及《长春工程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5日

长春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和《长春工程学院应用型大学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切实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长春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6日

青春之团课,梦想起航时——团课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奋斗意识,厚植爱国情怀。“坚强核心悟思想,挺膺担当砺青春”。2024年11月18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4级第一期在七教7603教室开展。 大会第一项     大会第一项由代理团委书记杨鸣昊老师讲话。他指出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大会第二项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7日

发展党员工作的条例
第一条:学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学校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情况、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以及正确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情况等,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吉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并向基层党委(党总支)通报。 重视从高知群体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5日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一条:学校各级党组织应当通过党课、理论学习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靠近党组织。特别是要通过新入职教职工培训、新生入学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二条:具有中国国籍,年满十八岁的学校教职工或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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