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不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省级复赛及全国总决赛,学校将于2018年3月至7月举办长春工程学院第四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主办单位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科学研究处
招生就业处
团委
四、承办单位
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五、大赛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胡 明
副主任:张冀男 窦立军
成 员:王 华 潘殿琦 孟庆勇 许 骏 温克利
齐 乐 吴景华 孙立权 孙 石 张运波
张 利 张文华 米 琪 范国庆 王 莉
赵玉玺 孙宏彬 闫占辉 尹志刚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王 华
副主任:孙宏彬 王 莉
成 员:郭 瑞 苑全德 林海涛 秦 忠 翟照东 吴玉红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
由行业企业、风投机构、科研院所等知名企业家、投资人及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九、竞赛时间
校赛时间为2018年3月-7月。
十、日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 28日,截止时间5月31日。
(二)组织宣传阶段
1.2018年3-4月,充分运用校园网、易班网、微博、微信、QQ群、宣传海报、讲座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大赛。
2.2018年4月11日举行长春工程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同时下发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深入挖掘并培育项目。
(三)集中培训阶段
1.2018年4月中旬,学校将举办长春工程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训班,聘请知名创业导师对全校指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
2.2018年4月中旬—5月中旬,各学院组织经过培训的指导教师开展不少于4次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系列培训讲座。
(四)模拟路演阶段
2018年5月中旬—6月上旬,学校将聘请校外创业导师,进行2次左右的模拟路演活动。要求:
1.各学院每次推荐2-3个优秀的项目参加路演。
2.参加路演的项目应在路演前完成商业计划书的撰写及路演PPT的制作。
(五)校赛选拔阶段
1.拟定于2018年6月11日进行校赛网评,筛选入围校赛总决赛的项目。
2. 拟定于2018年6月14日进行校赛决赛路演答辩,参赛团队进行现场项目展演(8分钟内)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内)。评比出各级奖项同时推荐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大赛。
(六)推荐项目指导与特训
确定推荐项目后,学校将聘请校外导师对被推荐项目团队进行集中辅导,淬炼团队,打磨项目。
(七)省赛网评
2018年7月中旬入围省赛项目网评,网评阶段将产生获奖350项,其中铜奖200项,金奖和银奖项目150项,金银奖项目将进入吉林省总决赛现场。
(八)省赛决赛
2018年7月下旬,进行吉林省现场总决赛,评选处金奖50项,银奖100项。
(九)遴选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项目
2018年7月末,吉林省教育厅组建省赛金奖训练营,通过项目路远和专业深度辅导等方式,按项目类型对省赛金奖进行排序,待全国总决赛限额下达后,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项目。
十一、奖励办法
获奖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按照《长春工程学院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长工院教[2018]9号)进行奖励。
十二、参赛材料
(一)参赛项目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
(二)现场比赛用演示PPT(office2010版以上),模板见附件2。
(三)演示视频:要求MP4格式,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时间严格控制在1分钟。
此外,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按后续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至大赛承办单位。
十三、联系方式
(一)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马桂霞;联系电话:0431-85711126
(二)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天宇;联系电话:13610737537。
2.管理学院
联系人:林海涛;联系电话: 13604447560。
大赛相关信息将通过长春工程学院“集思轩创客空间”QQ群(632280779)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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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PPT要点.pdf
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pdf
长春工程学院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