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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章

岗位职责

2016年11月25日 14:32  点击:[]

教学院职责

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完成教学、科研、学生等全面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工作重点,负责制定本院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

2.贯彻落实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制定适合本院的规章制度。

3.负责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检查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及质量评价。

4.负责本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及教学档案归档和建设工作。

5.及时完成对本院学生每学期学习成绩收取、审核、整理汇总、上报以及告知学生家长的工作,负责本院学生按时办理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实验设备、办公用品、实验用品的采购计划,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等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7.负责教学研究、科技工作和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8.组织开展科研、技术服务与培训等工作。

9.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培训计划,开展教职工在岗培训,做好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完成本单位学生就业工作。

11.负责各种教学和科研成果的评选和推荐,以及各类研究与建设(如学科、专业、课程、教研、教改和科研等)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包括精品课建设、优秀课建设),抓好本部门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学质量竞赛活动、学术活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学生竞赛活动。

14.负责本单位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各类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师及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细则。

16.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规范教职工和学生日常管理。

17.负责本院学生的考勤、测评、鉴定工作;负责接待新生入学,协助主管部门办理学生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收缴学费、奖学金评定和毕业生离校等审核工作。

18.负责本院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9、负责本院教室管理和各种教学设施维修申报与监督、验收工作。

20.负责本单位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21.支持配合本单位共青团、工会、妇委会工作。

2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院分党委职责

1.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依靠教职工推动本单位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配备好支部班子,不断提高支部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检查分析支部建设情况,帮助指导工作。组织党员和党支部参加党内的“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协助纪委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

4.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等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6.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定期研究和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认真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地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8.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部门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9.同行政负责人一起开好党政联系会议,协助、督促行政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联系会议的决定,行政负责人要自觉接受本单位党组织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0.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定期讨论研究他们的工作,积极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统战工作,教育党员搞好与民主党派成员及非党指示分子的团结合作。

教学院办公室职责

教学单位办公室是教学单位的综合办事部门。在教学单位院长(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起草本单位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2.负责安排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和全院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

4.负责上级文件收发、本单位文件的制发、发布相关事项的布告、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等工作。

5.负责接待兄弟单位来本单位联系公务、参观访问等工作。

6.负责本单位综合档案室工作,做好文书档案、人事档案、业务档案等收集、装订、归档、查阅等工作。

7.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考勤工作,登记并上报各类人员的请假、销假情况。

8.负责本单位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报刊杂志订购、信函收发、办公用品的领购、保管、发放,负责办公用具的使用、保管,负责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它文函件的管理。

10.负责教学用车的联系。

11.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行政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等规划。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5.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

6.负责组织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改革工作。

7.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教师聘任、教研室及实验室主任的选聘工作。

8.负责本单位教风和学风建设,保障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检查、评价与质量监控。

9.负责本单位与兄弟院校的沟通和交流,开展学术活动;主持本单位与相关企业、部门的产学研合作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各项评估工作的自评,以及各类成果的申报。

11.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拟定招生计划,指导学生就业工作。

1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内部管理办法。

13.负责本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4.全面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图书资料的使用管理及调配。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分管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

2.制定、修订本单位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协助教学院院长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单位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实验室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

5.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理论课程、实验、集中实践课程),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编写或选用与教学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材料、实践教学指导书、任务书以及其他的教学资料。

7.组织落实教学任务,负责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审核教学任务及安排、教学进程、课表、授课计划、实验教学运行计划(执行计划、授课计划、课表),督导、检查各教研室、实验室教学任务的落实状况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8.指导、督促教学秘书、教学干事做好相应的教学运行、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资料归档和上报工作。

9.负责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监督和控制,并负责教学条件检查、教学秩序检查、教学纪律检查、学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10.负责学生休学、停学、复学、毕业、结业等学籍管理方面的审核工作,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等工作。

11.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指导所属教研室、实验室、实验中心、实习基地开展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研究等工作,主持相关交流活动。

12.负责组织教研、教改项目、新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课程、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等的立项和申报工作。

13.组织优秀教学质量奖、优秀教案、优秀多媒体课件、教师教学大奖赛的教学单位级别的评奖工作及相关的教学观摩活动。

14.配合主管部门,协助教学院院长做好教学人员的引进、调配、定编、聘任、考核、培训等工作。

15.负责按照实践教学规划,提出实验、实习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和学期实验、实习耗材的需求计划。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教学单位科研副院长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分管本单位的学科建设、科研组织及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的科研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指标和时限、途径和策略、方法和措施,保证年度科研任务的完成。

2.随时了解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科学研究工作的动态信息,选择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及时与教职工沟通,负责争取各类科研、科技服务项目,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3.对立项课题实行跟踪管理,了解项目在研过程,检查项目中期评估、结题报告和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谊。

4.拟定本单位科研人员培养计划,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养及科研能力考核。

5.落实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根据本单位教师的研究方向重点建设科研型实验室。

6.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安排接待有关国内外专家讲学等工作,并做好对其内容的整理与宣传工作。

8.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申报名单。

9.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适时筛选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协同有关方面与相关企业、厂家联系洽谈,并协调科技成果专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定。

10.做好本单位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科研档案建设、教师科研分数计算、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科技服务、咨询、有偿服务、对外合作的组织与实施。

12.负责组织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院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在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单位日常行政、教辅和后勤管理工作,实行坐班制。

2.及时向院(部、中心)领导传送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各类文件、函件和通知。

3.负责本单位的周工作安排、会议记录、档案资料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和办公设备、房屋、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清查、维修工作及设备档案建设工作。

5.负责本单位日常接待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与校友、用人单位的沟通和交流。

6.负责本单位领导、教师及学生实习用车的联系。

7.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突发事件,负责防火、防盗、卫生督检工作。对本部门的水、暖、电、网络、房屋、桌椅等出现的问题及时联系维护。

8.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内容更新、信息发布。

9.负责本单位各类人员的考勤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

教学院教务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录入、编辑及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院历编制并上报本院学期教学进程表,落实、安排各种实践教学环节;

3.负责核准学期教学任务,编排课程表,并向本院师生下发教学进程表、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

4.办理本院教师的调、串课手续,及时上报教务处并通知学生;

5.负责学期末向学生公布下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应修学分数,组织本院学生选课并上报选课结果;

6.负责编写预订教材计划,组织学生领取教材;

7.负责学期初向本院学生公布开设重修课程的名称;并进行教学安排;

8.负责本院各类考试(必修、选修、重修、补缓考)的考务工作。包括编排考试日程表、审定监考教师资格、安排监考教师、准备试卷、组织考试及办理缓考手续等工作;

9.负责组织本院学生进行大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

10.负责组织完成本院学生每学期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军训、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课等)考核成绩的录入和成绩核对工作,并及时上报数据、提交考核成绩单;

11.向本院学生公布成绩以及应修和实修学分情况,向学生公布需重修学生名单及科目;

12.负责本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管好成绩卡和学籍卡,协助办理本院学生的休(停)学、复学、转专业、转学等手续,负责学生升级、留(降)级等学籍变动的落实。对本院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和毕业设计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完成本院预计毕业生图形信息采集工作;负责领取和发放本院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3.负责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和统计、上报工作;

14.负责办理学生成绩查询相关手续,并及时将成绩查询单送交教务处;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单位分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行政领导共同落实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2.负责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发挥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制定组织发展计划,落实组织发展工作责任制,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3.负责主持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检查党总支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向党总支委员会报告工作。主持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负责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4.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班子和教职员工的理论教育计划,提高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心职工生活,及时了解和解决他们思想上、工作中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做好“三育人”工作。支持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管理,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文化建设。

6.负责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实施党管人才的工作机制。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做好教学、科研组织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对有关干部的考核工作,抓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及日常考核工作。做好党务干部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配备工作的领导。

7.负责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贯彻执行,带头坚持好民主集中制。与行政负责人共同确定会议议题,贯彻落实会议议事规则。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人事、教学、科研、学生、对外服务及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负责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协调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内部团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9.负责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党政主要领导双负责制和分管责任制。实施对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督。对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建立检查、督办机制。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勤政为民和廉洁自律工作。

10.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安全宣传,坚持定期安全检查,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突发事件预案,落实突发预案处理责任制,创建平安校园。

11.负责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和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规定独立开展工作。做好统战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教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在学工部(处)的指导下,负责全学院学生日常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各项工作方针,组织起草、制定本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做好专兼职辅导员的选聘、教育、管理、培养、考核和评优等工作,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4.兼任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

5.安排起草和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调研和科研活动,撰写和发表论文,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6.组织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方针,制定实施方案,深入了解学风建设情况,掌握学生学习动态,组织召开有关报告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学风建设的开展。

7.负责安排和落实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学生奖惩、特困生认定和资助等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好学生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活动秩序。

8.领导学生党支部工作,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及学生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安排和部署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查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在学生管理和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9.领导分团委和学生会工作,支持他们开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思想建设等各项工作,关心共青团和学生会干部的成长,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0.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安排和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组织上好就业指导课,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积极主动收集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建立和巩固就业基地,掌控就业市场,热心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稳定和提高就业率。

11.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和领导请示汇报,维护学校和学院的稳定。

12.负责本院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3.学生校服的采购。

14.协助学院领导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学院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校团委和学院分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

2.负责主持筹备召开本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主持召开分团委、团干部、全体团员和青年大会,研究部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并向上级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

3.负责起草分团委工作计划、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起草分团委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检查、考核团支部工作。

4.起草和制定本学院团员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政治思想觉悟。

5.做好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和掌握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规律、特点,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6.安排和部署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7.负责做好学生干部培训、考核和换届工作,不断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和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8.负责本学院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评优表彰以及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工作。

9.负责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10.完成在二级关工委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11.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做好学生会的换届工作。

12.负责分团委各项经费的审批和使用。

13.负责协调好与学校各部门的关系;加强与兄弟学院分团委的联系和交流。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学院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与法制、理想与道德和人生观的教育;

2.负责学生的学习及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建立正确的学习方法;

3.负责健全教室、宿舍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组织相关的检查评比工作。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

4.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学年评优、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日常管理工作;

5.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情况,对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协助党组织抓好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做好非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7.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和就业的理论教学工作;

8.负责四个标准班级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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