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4月23日上午,学院召开了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实验室专兼职实验室负责人、部分在实验室从事科研学习的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毕庆生副院长主持。
会上,毕庆生副院长传达了学校对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的相关要求,解读了学院出台的《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章制度,并针对各实验室自查自纠结果进行了说明。叶义昌书记、商福民院长代表学院与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了《能源动力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负责人2023年度安全责任书》,会后对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4月23~26日,能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方案的要求,对进入我院各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的全体研究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安全责任考核,并与各研究生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签署了《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科研学习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