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知》(建环评〔2024〕第35号),我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通过专业评估(认证)复评,合格有效期为6年,自2024年5月起至2030年5月止。

学院始终坚持将专业评估(认证)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严格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全面推进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通过重构课程目标达成机制、完善质量监控闭环系统,持续夯实质量文化建设根基,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提升。目前,我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通过第二次专业评估(认证),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专业。
下一阶段,学院将重点强化认证成果转化应用,健全"评价-反馈-改进"联动机制,深化课程体系与产业需求对接,加大实验实践平台建设投入,切实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为培养新时代创新型专业人才提供坚实保障,助推学院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