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处级党组织、各部门:
正值新生入学,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四风”工作成果,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重申、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
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继续把中秋国庆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克服麻痹懈怠情绪,加强教育监督,坚决贯彻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要求,抓细节、抓具体,深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纪检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转自 中共长春工程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